最高奖补20万 南安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行就业扶贫政策

闽南网   2020-03-04 20:43

  扶贫基地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达到30人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达到50人以上,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吸纳稳定就业1年以上达到20人以上的,确认为各级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补……

  为减轻疫情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的影响,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日前,南安市下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要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

  “此次帮扶举措主要体现 ‘八个一批’上。”据南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八个一批”即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一批、扶贫基地吸纳就业一批、以岗代训转移就业一批、安全有序返岗务工一批、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一批、见习岗位开发吸纳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一批、实施生活救助一批。

  其中,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方面,从2020年2月开始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各类行业协会、村(社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介等机构推荐初次在南安市企业稳定就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按照每推荐1名奖励500元的标准给予引工奖励,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企业,按吸纳人数给予1000元/人标准的一次性奖补,同时按用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80%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以岗代训转移就业方面,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见习岗位开发吸纳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吸纳符合条件的见习对象可直接向市人社局备案,按南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00%给予见习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在南安市行政区域内创业,优先提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按2年全额贴息执行。贫困劳动力首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自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本人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给予5000—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通知还对安全有序返岗务工、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生活救助作了相应的补助。(通讯员 林志东 陈鑫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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