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三类人员首次创业可获补贴 最高可获一次性补贴1万

海丝商报   2019-01-17 09:21

­  昨日(1月16日),记者从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即日起,在南安首次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这三类对象,符合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金额最高达1万元。

­  据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这三类对象,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必须在南安首次创业,且在南安进行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9月23日之后。

­  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即首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申请人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  需要提醒的是,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的或用人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经营人员不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  记者了解到,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分为两个档次,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领,不得重复享受。其中,第一档次的补贴不高于5000元,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网店符合条件的,且企业带动就业不满5人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人数为准,下同);第二档次补贴不高于1万元,申请人及所创办企业符合条件,且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

­  即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人员,可到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一楼人才与就业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记者洪丽燕通讯员侯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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