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男子在同一超市偷肉四次 涉嫌盗窃被刑拘

海丝商报   2019-01-11 10:34

­  有的人在逛超市时,喜欢将一些小东西揣在衣服里,直接走出超市,他们认为这些东西价格不高,就算是被逮住了,大不了赔钱,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到法律的底线。近日,在南安梅山务工的何某就因在超市偷东西被当场抓获。10日下午,何某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

­  9日18时许,何某一人到梅山新华都超市闲逛。在商场走了一圈后,何某在食品区熟品摊前,看中了一只近500g重的熟板鸭,于是用架子的包装袋将板鸭装好。随后,何某提着板鸭走到旁边的图书区角落,趁工作人员不注意,将板鸭放在上身的风衣里。为了掩饰稍鼓的肚子,何某还特意将双手抚在腹部,殊不知,他的“隐秘”行为早被人盯上了。何某刚走到收银台就被工作人员拦住,当场人赃俱获。

­  原来8日20时许,梅山新华都超市工作人员黄某在对监控视频例行巡查时,发现,当天18时许,有一名男子在食品区的肉摊前拿了一块近500g的猪肉。男子之后走到图书区的角落,将猪肉藏在内衣里,通过超市入口离开,当时黄某特别留意了这名男子的样貌。

­  没想到,9日18时许,这名男子又“光顾”超市。黄某便早早和同事在门口“守株待兔”,于是,将这名男子当场逮住。

­  接到报警后,梅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据悉,何某今年40多岁,从四川老家来梅山已务工多年。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何某近期在超市共作案四起。

­  此前6日和7日晚,时间也都在18时许,何某以同样的方法偷了一块近500g的猪肉。何某称前三次偷的猪肉都已经被他煮吃了,他也愿意赔偿超市的损失。(记者黄俊涛通讯员沈志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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