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中午喝酒半夜骑车 男子因醉驾被刑拘

海丝商报   2019-01-09 09:57

­  有人认为酒后休息的时间够长了,酒精度应该退了,就可以开车。其实不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酒后开车。这不,梅山刘某因为醉驾被刑拘了。

­  8日下午,南安梅山的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可刘某刚被查获时,大喊冤枉,一直坚称自己没有喝酒,这是怎么回事呢?

­  原来7日12时许,刘某一人在梅山镇芸塘村家中喝了半斤40度的白酒,之后便在家休息。

­  当天22时许,刘某到街上吃完夜宵,骑摩托车回家,行经省道307线新兰村路段时,因来不及躲避前方调头的小轿车,刘某驾驶的摩托车与一小轿车左侧车门发生刮擦,好在车速都不快,没有人受伤。发生事故后,小轿车车主陈某报警。

­  梅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闻到刘某身上有酒味,于是现场对其酒精呼气测试,但是刘某坚称自己没有喝酒,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民警只得将刘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  经过血液检测,刘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22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了解到,刘某于2010年9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记者黄俊涛通讯员沈志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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