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学生校门口租手机玩通宵 商家或打擦边球规避监管

东南早报   2018-10-19 10:00

      规定手机不带进校园,校外使用学校鞭长莫及

  今年8月30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规定,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南星中学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学校规定手机不能带进校园,但是部分家长有需要联系孩子的诉求,于是学校允许学生携带非智能机和电话手表进入学校,并在每个班级配备两台非智能机以便联系。

  该负责人表示,学校在此之前也接到一些家长的投诉,说校门口有商家出租手机给孩子,“我们也多次组织老师去调查,但是大部分都只看到出租充电宝,很少见到商家当面租手机给学生,取证较为困难。”该负责人说,老师会要求学生自觉上交手机,但有的学生上交一台假手机,把真手机留在身上使用。学校能用的方法无非是突击检查,一旦发现没收代管,但如果是在校外使用,那学校也是鞭长莫及。

      店家或打“擦边球”,部门称监管有难度

  南安市水头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暂时没有接到相关投诉举报,对于记者所反映的“小吃店出租手机是否违法”的问题,他解释道,出租手机应属于一般经营范围,不需要审批,不需要备案。“个别商家钻法律空子。所谓的‘手机网吧’,既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关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界定,也不符合关于计算机装置的界定,实施处罚缺乏法律依据”。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学校到现场核实,加强日常检查,若情况属实,将对商家进行教育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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