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为贫困人员买补充医疗保险 每人每年最高补偿6万元

海丝商报   2018-10-12 10:09

  昨日上午,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公司工作人员和仑苍镇扶贫办工作人员,来到仑苍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洪色家中回访。

  看到工作人员的到来,洪色的大儿子吴聪浓言语间多次表示感恩,而这次的“感恩”源于母亲年初的一场大病。

  医疗费近13万自费仅2万多

  今年3月份,68岁的洪色突然全身皮肤发黄,连眼睛也不例外,在南安治疗一段时间后,因病情严重转到泉州的医院。在被确诊为胆管癌后,4月30日,洪色成功接受手术,住院一个多月后,才得以出院。

  洪色的女儿吴碧凤说,大哥和嫂子都有残疾,丧失劳动力,家里的经济条件很不好,母亲生病手术花了近13万元,这些钱一部分是在外省打工的二哥筹来的,一部分是找亲戚朋友借的,面对这笔巨款,一家人都很发愁。

  今年6月份,吴聪浓从村里了解到,南安市政府给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买了补充医疗保险,随即就到仑苍镇扶贫办了解情况。

  仑苍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帮忙联系了人保财险南安支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理赔手续。目前,这笔理赔款已经到账。

  据人保财险南安支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洪色总医疗费用127540.96元,其中医保报销55989.25元,大病报销16546.95元,补充医疗保险理赔款为34423元,这样算下来他们家只要自费2万多元。

  昨日,记者在洪色二儿子家中看到老人,虽然她已经能下地活动,但还显得有些虚弱。

  “真的很感谢政府的民生‘礼包’,我们一家才能渡过难关。”吴聪浓说。

  每人每年最高补偿6万元

  去年,南安市农业局(扶贫办)与人保财险南安支公司签订了《南安市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合作协议》,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购买补充医疗保险,保险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据悉,补充医疗保险是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困难群众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

  在保险期限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医(农)保定点医院住院产生的符合当地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医(农)保报销后,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补偿,每人最高补偿限额6万元/年。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需填写补充医疗费用理赔申请书,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身份证正反面、银行账户复印件、疾病证明(盖医院公章)、医疗发票(盖医院公章)、用药汇总清单(盖医院公章)、出院小结(盖医院公章)等手续。

  疾病证明、医疗发票、用药汇总清单、出院小结原件由新农合中心收留,可提供复印件给人保财险公司,但要求加盖新农合的公章,并提供新农合报销的结算单。

  截至目前,该保险已经覆盖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9155人。其中,82人得到保险理赔,理赔款超48万元。(记者 陈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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