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发出首张外烩许可证 能以“正规军”身份提供外烩服务

海丝商报   2017-11-13 15:19

­   在南安农村地区,红白喜事、小孩生辰、老人庆寿等好日子,都喜欢叫上外烩厨师到家里煮一顿,宴请宾客。10日,南安市发出了首张外烩许可证。

­  当天上午,在梅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服务大厅,来自梅山的厨师戴良典从工作人员手里接到了这张外烩许可证,即食品经营许可证。

­  记者观察发现,这张外烩许可证与一般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看起来差不多,只是在经营范围里标明“兼营外烩服务”。取得该证的商家就能以“正规军”的身份,在非专用餐饮经营场所外承接提供餐饮服务,包括乡厨、家宴、外厨、集体聚餐等常见形式,即提供外烩服务。

­  “我从事外烩服务已经有30多年了,一直都希望能拥有一张这样的许可证。”戴良典告诉记者,如今社会对食品安全十分重视,建议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员要抓紧办理许可证。

­  “如果以前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所增加经营范围。”梅山镇市监所副所长潘良海说,新商家可以申请营业执照,然后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过去南安市对外烩服务的监管主要是监厨,对规模超过100人的外烩服务,派员现场检查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并对食材进行取样留底。今年,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泉州市餐饮外烩经营许可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提出将外烩服务经营者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围。“想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商家不仅要配备符合外烩经营活动需求的粗加工、烹饪、分餐、留样、废弃物处理等设施设备,提供符合标准的消毒餐饮具等,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还应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  未来,南安将逐步对外烩服务进行规范,要求商家先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此外,南安对开展聚餐申报、公示主体信息、选择合适场所、采购索票索证、完善留样制度、建立工作台账等都有规定。承接超过100人就餐的外烩经营活动时,商家还应按规、按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记者 黄伟励 通讯员 陈海洪 吕文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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