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开始实行了交通违法未拍到驾驶人不扣分规定

海丝商报   2017-06-21 08:26

­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交警大队了解到,关于交通违法未拍到驾驶人不扣分规定,南安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已开始实行。

­  日前,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对非重点车辆交通技术监控证据图片未记录到机动车驾驶人图像的或经审核属于不清晰或不完整的,依法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记分。

­  市交警大队提醒,非重点车辆指除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货运、教练、危化品运输、校车以外的车辆。如果发现有驾驶员开车故意通过遮挡面部逃避交通技术监控的,公安交警部门将调取相关证据,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从严处理。此外,使用网络处理交通违法还不能进行免扣分的操作,要等技术部门对软件进行更新升级后才可以,所以免扣分处理还需到窗口。(记者 苏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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