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总工会启动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

海丝商报   2017-06-20 11:42

­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总工会获悉,今年市总工会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助学对象主要是全市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外来工)子女中,今年考上本科、大专院校的学生(不包括全公费类院校或专业)。

­  具体对象为: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低保边缘户,指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当地低保线上浮50%以内),且因疾病、工伤致残等原因造成支出过大,生活困难的,或子女接受教育支付学费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须提供近期疾病证明或企业、社区工会盖章的生活困难证明);意外致困户,职工其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须提供近期疾病证明和近期重大支出费用证明);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需提供特别困难的证明)。

­  申请助学补助的困难职工子女父母(一方)可向单位所在乡镇(街道)、系统(产业)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各所在乡镇(街道)、系统(产业)工会接到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如属上述四类对象,符合工会救助要求的,发给《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并填写《困难职工入户调查表》。《困难职工家庭申报表》填写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单位工会核实签署意见盖章后,送乡镇(街道)、系统(产业)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上报市总工会。

­  所在单位工会应对困难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内容包括:家庭人口、就业情况、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公示的相关材料和现场照片要存档备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档案申请表、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上报市总工会审批。乡镇(街道)、系统(产业)工会应对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帮扶对象分别建档、填写汇总表,上报市总工会。此外,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系统(产业)工会要集中填写《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资助特困学生汇总表》,并将困难职工的申请材料于8月10日前上报南安市总工会,其中《2017年“金秋助学”活动资助特困学生汇总表》《公示》的现场照片还需用电子文档上传至市总工会。(记者 何雪莲 通讯员 薛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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