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王珏: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百余万

海丝商报   2017-04-13 11:25

­  2011年7月,王珏成为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一名民警。从警近6年来,他破获各类案件70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百余万元,尽职尽责地守护着南安的森林资源。

­  在他看来,学雷锋并不只是帮助他人,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是人与大自然之间的和谐发展,能够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打击广大群众所关心的涉林、涉野生动物犯罪,也是践行雷锋精神的重要方式。

­  要求堂兄改口作伪证录音成破案关键证据

­  2015年2月15日,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报警称,2月14日,眉山乡山后村福坛山场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  王珏和同事们立即赶往现场,经过勘查,初步认定是有人到山场寻找水源,不慎引起火灾。“我们立刻走访周边群众和村干部,认定山后村的周某旺存在作案嫌疑,便多次通知周某旺来分局接受调查。”王珏告诉记者,周某旺承认他到山上寻找水源,但拒不承认放火烧山,并针对此事编造了很多谎言,误导民警侦查方向。

­  由于发生火灾的山场属于开放性场所,没有找到其他目击证人,案件就陷入僵局。经过多次走访调查,王珏和同事们决定从和周某旺一起上山的其堂兄入手。

­  “我和两个同事到他堂兄家中,表明身份时,对方拔腿就跑,我心里的第一反应就是,此人心里必有鬼。”王珏说,他和同事赶紧把对方控制住。

­  经过询问,周某旺的堂兄承认,当天中午11时左右,他和周某旺到山上寻找水源,为了方便清除杂草,周某旺点燃水源周围的杂草,没想到引发山火。

­  但此后,周某旺又要求堂兄改口,不要配合调查,却由此留下了关键证据。王珏和同事在周某旺堂兄的手机中,发现了一段记录有周某旺要求堂兄不要配合的视频。掌握证据后,警方立即实施抓捕行动。被抓后,周某旺承认是他上山点火不慎引起火灾。

­  涉林案件调查困难

­  眉山乡山后村的这起森林火灾案件,看似简单,其实过程充满不易。处理森林火灾等涉林案件,民警们首先要克服的,是自然条件的艰苦。

­  “不少涉林案件都在山上,车辆到达不了。”王珏说,有时候到达一个现场,上山两三个小时,下山两三个小时,加起来要五六个小时,有时夏天中午也要在山场中,有时候到了晚上,由于案件的原因无法下山,山上漆黑一片,只能靠着手电筒慢慢摸索下山,存在一定的危险性。

­  此外,调查取证过程中,由于群众法律意识不够,破案线索较少,使森林公安的工作难上加难,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  “比如侵占林地现象近几年越来越被市民们重视。”王珏说,这类案件时间跨度长,取证困难,往往是根据嫌疑人提供的一个电话,或者大概范围,民警们在整个乡镇或者村落进行调查和排查,工作量十分大。

­  据了解,南安森林公安主要管辖的是涉林的刑事案件,其中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森林火灾、滥盗滥伐林木和(危害)野生动物的案件,目前共有林地160多万亩,而在编森林公安民警只有14名,人员配置不足,每位民警要相应地承担更多的责任和压力。

­  在种种不易条件下,王珏的工作依然十分出色,自2011年7月入职以来,破获了各类案件70起,其中刑事案件31起,刑事拘留35人,抓获网上追逃人员8名,移送起诉31起40人,主办重特大刑事案件5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百余万元。(记者 黄伟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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