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企业中标省外招标最高奖励50万元
海丝商报 2017-03-10 11:11
近日,记者从南安市经信局获悉,南安市企业2016年参与省外招标中标奖励项目开始申报。
本次申报条件具体为:已列入南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制造业企业,企业注册地在我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参与投标的项目为省外公开招标项目(不含国外、境外项目),企业中标提供的主要货物为本企业在南安市范围内自己生产的产品;企业中标合同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单个中标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且在此期间至少完成一批中标货物验收及实际履行合同收付款项达到合同总金额60%以上。
补助标准方面,对南安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产品中标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欲申报企业应于3月21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局经济运行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xk86382211@163.com。(记者 赖香珠 通讯员 郑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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