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财政七项措施助推创建建筑(装饰)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
2016-09-12 11:41 来源:南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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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财政加大投入力度,采取七项保障措施,助推我市创建建筑(装饰)产业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一是对列入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且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新办整体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建成投产后,按其固定资产贷款产生的利息的全额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五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对年度采用南安企业生产部件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业化生产企业,按当年实际购买额的2.5%比例一次性给予补助,单家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200万元;三是将建筑(装饰)产业现代化技术研究列为科技重点攻关方向,对经评选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和经费支持;四是对于新开工建设的、总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项目,外墙、楼梯和叠合楼板均采用预制装配式混凝土且预制装配率达到30%及以上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单个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五是被认定为装配式建筑的工程项目,预制混凝土墙体部分和非砌筑类的内外墙体可列入新型墙体材料范围,工程竣工后按实际核实的数量返还新墙材专项基金,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免收新墙材专项基金;六是推广绿色住宅及被动式住宅项目建设,在项目通过预验收后,对项目业主进行奖励;七是鼓励引导企业设立建筑(装饰)产业现代化投资发展基金,市财政按发展基金规模10%出资(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以推进我市建筑(装饰)产业现代化企业快速成长。 (市财政局 刘佳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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