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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淘宝卖出80万元假药 获利4万被判7年罚百万

2016-08-19 17:06 来源:南安商报 0

­  未经批准开药房,并注册2家网店销售假药,男子叶某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昨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叶某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该判决于19日生效。

­  叶某,26岁,官桥人。2014年1月初,叶某未经审批许可,租下2间店面私自开起了药房,平日里卖些西药。

­  “开店后,有一名陌生男子(另案处理)上门,问我要不要卖‘公牛牌痛风灵’这种药,称药效不错,也很可靠。”叶某供述,之后由该男子供货,他通过淘宝网开设“香港万宁mannings”“品味人生”2家网店,将公牛牌痛风灵、日本塔牌痛风灵、千草堂脑活素等药品销往全国各地。而叶某自知,这些药品并未经国家核准检验,药品包装上没有标注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号。

­  2015年7月10日,原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对该药房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公牛牌痛风灵113瓶(36粒装)及电脑等作案工具。

­  经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叶某销售的物品符合药品特征,属药品管理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检验即销售的,应按假药论处。

­  经提取交易记录核实,至案发时,叶某利用上述两个网店销售公牛牌痛风灵、日本塔牌痛风灵、千草堂脑活素等未经国家核准检验的药品,销售记录2853条,销售金额80万余元,获利4万元。

­  去年8月3日,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市公安局移送该案。同年8月31日,叶某自动到公安局投案。

­  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叶某明知是假药而销售,金额达80万余元,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叶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予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结合叶某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最终,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黄生全 谢希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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