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政府为消防大队记“集体三等功”
2016-07-28 10:53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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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南安市政府下发《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南安市公安消防大队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南政文〔2016〕188号),为南安市公安消防大队记“集体三等功”。
《决定》指出,近年来,南安市公安消防大队为保障全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在2016年“3·27”高速公路纯苯泄漏事故发生后,消防大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美林、水头2个中队,7辆消防车39名消防员立即赶赴现场参与处置。消防官兵冒着有毒泄漏化学品对呼吸道、眼睛等可能带来伤害的危险,毫不退缩,遇险不惊,历经8个小时艰苦奋战,精准处置,成功排险,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南安市政府决定给予南安市公安消防大队记“集体三等功”。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市公安消防大队学习,学习他们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的进取意识,扎实工作、敢于担当、奋勇争先,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为构建和谐南安,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通讯员 林媛 记者 邹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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