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一枚玉佩换一把枪 因非法持有枪支获刑1年
2016-07-06 10:59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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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车辆常停路边惹村民怀疑,报警后,民警竟在车上搜出了一把枪和十几枚子弹。昨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枪支的持有者谢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谢某,37岁,安徽人,住在官桥。2016年3月上旬,官桥镇漳里村漳州寮路旁常有一辆陌生的小型客车静静停在路边,这让该村的村民阿良(化名)觉得十分可疑。3月14日晚上8时许,阿良再次看到了这辆形迹可疑的车,他便报警希望民警前来查看。
很快,民警赶到现场,在盘查该车辆时,竟从车上搜出了一把枪和18枚子弹,司机谢某也当场被查获。经泉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证实本案查获的枪支以火药燃烧为动力发射弹丸,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
枪支从何而来?又是做什么用的?经讯问,谢某交代,被查获的枪支是七八年前他在晋江某水库钓鱼时,以一枚玉佩向一名陌生男子兑换所得,当时,陌生男子还附送了百枚子弹给他。
“我是出于爱好收藏了这把枪,爱玩,所以平时经常带着,用来打靶的。”谢某称,早几年他都是将枪藏在山上,要用时才拿,2015年买车后,他便将枪藏在车上,并多次在官桥周边的山林里打靶使用。
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谢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和危害后果,结合谢某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徐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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