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始申报 获认定者奖励10万元
2016-05-31 11:09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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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2016年第十批泉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始申报。符合《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规定》认定基本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2016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获认定的将给予10万元奖励,企业申报材料应在7月11日前上报到市经信局技术科。
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软件、光电、制药等高新技术企业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研究、开发、实验条件完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研究开发队伍,专职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不少于25人。(记者 赖香珠 通讯员 苏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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