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申报即日启动
2016-05-11 10:52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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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8年度南安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风景旅游区、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创建申报活动即日正式启动。
申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实行自下而上、自愿申报的原则,各申报对象经所属党委(党工委)审核同意后,按相应程序提交申请报告、申报表。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20日。
据悉,凡符合南安市文明村镇评选标准的乡镇、建制村,可申报南安市文明村镇;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或工会基层组织,并且符合南安市文明单位评选标准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街道办事处、管委会,以及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可申报南安市文明单位;符合南安市文明学校评选标准的中学(职校)、小学、幼儿园,可申报南安市文明学校;符合南安市文明社区评选标准的建制居委会(建有居民小组的居民住宅小区),可申报南安市文明社区(小区);符合南安市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标准的风景旅游区,经市旅游局同意后,可申报南安市文明风景旅游区;符合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评选标准的军民共建对子(部队单位应为营及营以下单位),经南安市双拥办同意后,可由共建的地方单位申报南安市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陈鑫炜 吴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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