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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南安4类对象可申请2015年度社会保险补贴

2016-05-09 11:23 来源:南安商报 0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即日起至6月30日,市人社局开始受理2015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市民可到南安市人力资源大厦一楼人才与就业服务大厅进行咨询(或致电86353350、86353570)。

­  据介绍,四类对象被纳入享有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中:

­  第一类对象是用人单位(企业)。企业若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但劳务派遣单位招用的劳务派遣员工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  第二类对象是小型微型企业。这类对象须得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  第三类对象是自主创业人员。该类对象须是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在南安自主创业,且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  第四类对象是以个人身份申报灵活就业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分别是:1.“4050”(40周岁以上的女职工、50周岁以上的男职工)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2.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3.家庭困难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4.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随军家属未就业的;5.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7.就业困难的失地人员。

­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已领取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同类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得再重复申领。今年申报受理时间截至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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