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5月16日起29艘渔船陆续休渔
在石井大百屿,一艘渔船正在等待涨潮后出海(资料图)。
昨日,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福建省2016年海洋伏季休渔将于5月1日12时开始,南安市今年应休渔船29艘,大多分布在水头巷内村、江崎村及石井营前村等地。其中杂渔具作业23艘,休渔期为5月16日至8月1日;刺网作业6艘,休渔期为6月1日至8月1日。
按照规定,休渔期间,所有休渔渔船必须停泊在所在地的港口、码头或澳口,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地点;船上的渔具应捆扎、封存于船舱等固定位置,需进行渔具修理的,在修理完毕后应立即封存;因避台风需要离港或异地停泊的,可先避风,同时向渔船所在地渔业行政执法机构报告,台风结束后渔船应及时返回原地;所有渔船不得携带休渔作业渔具进入休渔海域,凡携带休渔作业渔具进入休渔海域的渔船,一律视为违反休渔规定,并予以处罚;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作业类型有休渔作业的渔船,必须休渔,休渔期间,休渔渔船不得变更为非休渔作业从事生产活动;除维持日常生活和避台风需要外,休渔渔船在休渔期间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运输、销售违反伏休规定捕捞的渔获物;所有伏休渔船在港口、码头或者澳口停泊期间,未经渔业行政执法机构批准,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对违反伏休规定的渔船,一律依法予以严惩重罚,即暂扣捕捞许可证,扣留渔具、渔船,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对3年来连续违反伏休有关规定的渔船,可以给予吊销捕捞许可证、没收渔具和渔船的处罚;对今年首批违规渔船及船主、有重大或恶劣违规行为者、群体性违规者将给予新闻曝光,对违规责任人员进行10-20天集中法律法规和伏休规定学习;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伏休期间,渔业辅助船舶为伏休渔船运输冰、油和渔获物的,视为违反伏休制度,将依法予以处罚。伏休举报电话为:0595-86358703。(记者 黄伟励 李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