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季度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开始申报
2016-04-25 09:36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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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南安市经信局获悉,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十八条措施的通知》,2016年一季度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开始申报。
据了解,奖励对象为2016年新建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企业应该具备以下申报条件:企业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东溪流域梅山镇、罗东镇、九都镇、洪濑镇、洪梅镇、康美镇、乐峰镇、向阳乡、诗山镇、码头镇、金淘镇、蓬华镇、眉山乡等13个乡镇和雪峰开发区辖区范围内的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9%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奖励标准为企业季度用电量同比正增长低于5%、5%及以上的,按企业季度用电增量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05元、0.1元奖励;对新建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奖励。上述用电奖励单家企业季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016年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企业汇总表、2016年增产增效奖励企业季度用电量情况表等申报材料,并于4月29日下午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市经信局经济运行科。(记者 赖香珠 通讯员 罗健贤 郑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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