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中学、蓝园高级中学被确认为省二级达标高中
2016-04-20 16:58 来源:中教科
0
根据《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办法(试行)》和《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试行)》要求,在学校创建申报、泉州市教育局评估的基础上,经福建省教育厅审核、抽查并公示,南安市龙泉中学、蓝园高级中学等两所学校高中部已基本达到省二级达标高中标准。4月19日,福建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确认福州市亭江中学等15所学校高中部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的通知》(闽教基〔2016〕25号),确认龙泉中学高中部、蓝园高级中学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龙泉中学、蓝园高级中学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国家和省教育改革发展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要坚持依法治校,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省里规范办学要求,严格落实省颁课程计划;要按照已制定的整改计划和方案,切实做好达标晋级后的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要创新学校管理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持续深化课程改革,探索形成办学特色,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