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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至4月15日 南安全市林区禁火

2016-03-30 10:58 来源:南安商报 0

  昨日,记者从市防火办获悉,根据市气象局预报,清明节期间全市将以高温晴好天气为主,届时传统祭奠等野外用火活动频繁,森林防火形势将十分严峻,市政府下发文件,将在3月28日至4月15日期间,在全市林区实行禁火,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根据文件通告,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文件还作出要求,在禁火期间,全市护林员需在岗在位,巡山护林,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市镇两级扑火队伍应在岗在位,整装待命,做好扑火准备;火灾发生后,所在地的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以人为本,科学组织扑救;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林场)要严格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禁火令期间每日下午5时前向市防火办报告情况。(记者 邹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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