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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记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在南安这5个乡镇派出所也可处理

2016-03-23 15:56 来源:南安商报 0

  处理非现场(记分)道路交通违法再也不用都跑到市区或者水头镇去了。昨日记者从南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该大队再推便民措施,在已有的大队、城区和交警中队设立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基础上,已在官桥、霞美、仑苍、洪濑、诗山等派出所增设5个非现场(记分)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并已开始接受处理非现场(记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自2014年12月1日起,发生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照规定需要记分处理的,一律记分处理。协勤人员只能协助民警办理咨询、法律文书打印等一般性工作。同时,严禁对驾驶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员实施处罚和记分。凡当事人对处理有异议的,统一告知其到市局交警大队36、37号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实施非现场记分处理后,5个派出所要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加强对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异常数据排查预警机制。对出现“销分”“铲分”“代扣分”等违法乱纪现象的,将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南安已有的8个非现场道路交通违法窗口中,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可处理普通公路及外省高速转入非现场违法行为以及2014年12月1日前普通公路及外省高速转入非现场违法行为(不记分);其余7个窗口只能处理普通公路及外省高速转入非现场违法行为(记分)。(记者 宋海林 通讯员 黄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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