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出台十八条措施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
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十八条措施
(干货版)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1.对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梅山镇等13个乡镇和雪峰开发区辖区内的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9%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企业季度用电量同比正增长低于5%、5%及以上的,按企业季度用电增量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05元、0.1元奖励;对新建纳入规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奖励。该奖励单家企业季度最高不超50万元。
二、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2.中小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国内年网上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国内年网上销售额的5‰予以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组织市域内企业抱团对接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营销专题活动,开设网上特色展馆、专区,实现年网上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
3.企业或行业协会举办全市行业性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供需对接、协作配套对接等各种“手拉手”、促销活动,对参展客商达150人以上的,对主办企业或行业协会的办展场租实际费用给予30%补助,单家企业或行业协会享受本条款每项补助当年累计不超过5万元。
4.我市企业参加国内展会按其参展期间实际发生的标准展位费给予补助,其中国际性展会补助50%,全国性展会补助40%,国内区域性展会补助30%,单家企业补助当年累计不超过5万元。
5.对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产品中标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三、引导协作配套
6.支持龙头企业之间开展产业协作加工,对协作双方按当年度实际协作产品销售额的5‰分别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7.支持龙头企业将主要产品交由我市其他非关联的中小企业加工生产,按当年度龙头企业在市域内实际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的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8.中小微企业为本市龙头企业贴牌配套加工,配套加工产值达200万元以上或加工费100万元的,按其年度配套加工产值的1%或加工费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9.鼓励我市规模以下成长型企业购买先进生产设备、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对生产设备或先进技术投资额50万元(含)以上,当年度项目已实施完毕或已实施80%以上且产生效益的从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于经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项目,视情况增加贷款贴息,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8万元。
10.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服务机构面向我市中小企业开展线上线下服务,对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100家、开展公共服务业务不少于5项(次),按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机构设施实际投入的10%予以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并向上争取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机构给予奖励。
五、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1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切实增加供给总量,对于我市重点行业和企业,要在贷款规模、期限、利率和抵押担保方式等方面积极向上争取给予优惠和倾斜。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民生银行水头石材事业部运营模式在我市重点产业布局和设立相应产业事业部。
12.加快建立政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共担风险、可持续发展的合作模式,为发展前景良好、缺少有效抵押物的工业企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企业转贷基金,帮助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使用政府应急保障周转资金或行业产业发展基金进行转续贷。
13.探索由政府、银行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扶持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发展基金在优化产业结构、助推创新转型等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14.对本地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买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按融资租赁合同中设备投资额一定比例分别给予生产和使用企业补助,最高限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融资租赁公司出租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给我市企业使用的,我市承担泉州补助标准的70%比例给予融资租赁公司补助。
15.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筛选建立挂牌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挂牌后备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实行政策引导和资金激励。加强资本市场运用实操业务培训,举办IPO、新三板挂牌等主题宣讲会,引导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新三板挂牌和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六、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16.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禁向企业重复征税、征过头税、提前征税。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简化企业各种证照年检年审手续,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
七、加强运行分析协调服务
17.强化监测分析,完善“周监测、月分析、季调度”工作机制,每月分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加强经济指标监测及指导,把握运行态势,加强工业生产调度,落实全年工业目标任务,增强调控预警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提高运行调度水平。
18.全面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干部挂钩联系服务规模以上企业工作,落实“一组两员一团”的“121”挂钩联系服务机制,加大扶持企业力度,开展“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对工业企业反映需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及时做好协调、反馈、督促、上报工作,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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