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从右侧撞上 司机重伤获赔近40万
“ 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这么用心调解,事情没办法这么快解决。”昨日下午,一起交通事故的被告梁某在电话中不停地感谢。
近日,市法院法官快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伤者顺利拿到近40万元的赔偿款,事故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2015年6月21日11时45分许,家住诗山的梁某开着拖拉机来到山一村某幼儿园往红星村方向的十字路口,没看路口左右两侧车辆情况,径直开过路口。突然,他的车身猛地一震,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响起,一辆摩托车滑倒在一边……
原来,红星村女子林某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经过该路口时未减速,结果撞上了梁某拖拉机的后轮。林某当场摔倒在地,伤势严重。梁某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赶忙停下车,并将林某送医。
因为伤势严重,林某被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于同年7月28日转至诗山南侨医院住院治疗,不到一个月,因无钱交医疗费出院。经鉴定,林某已构成一级伤残、护理期限为终身,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经交警部门认定,本起事故中梁某负主要责任,林某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梁某主动支付了4.16万元,保险公司支付了1万元供林某治疗。
今年1月18日,林某的丈夫吕某拿着一纸诉状,将梁某以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诉请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75万余元,其中除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的12万元外,其余损失63万余元,由被告梁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对此,梁某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并认为林某系超速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在事故中应负主要责任。
市法院交通庭法官了解情况后,分别联系双方当事人,一方面对梁某进行辨法析理,分析事故原因,释明责任划分,消除被告对责任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误解。同时,法官还对伤者的家属进行安抚,并耐心地为其释法析理。
经过不懈努力,3月1日,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梁某自愿赔偿并积极主动地筹集钱款,一次性赔偿伤者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7万余元。交强险已赔付1万元,剩余的11万元,保险公司将在收到调解书之日起30日内赔付。
昨日,梁某赔付的剩余23万余元已到位,而林某家属见赔偿款到位,激动不已,不停向法官表示感谢。(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薛金御)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