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取消及停征部分政府性基金
2016-02-23 15:54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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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自2016年2月1日起,南安取消及停征部分政府性基金。落实该政策后,年可减轻社会负担1673万元。
据了解,取消及停征部分政府性基金分别是,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合并为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记者 卓晓熹 通讯员 陈锦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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