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驾照用了两年多被逮了
26日上午,一男子因使用伪造驾驶证,被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交警查处。这是《刑法修正案(九)》自去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南安出现的首例使用伪造驾驶证案例。
26日,市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交警在溪美崎峰转盘处设点检查。10时许,一辆白色小型货车在例行检查中被民警拦下。
32岁的司机陈某情绪变得异常紧张,民警从他手中要过驾驶证一看,虽然证件照片与陈某一致,但证件的字体却有些不对劲,于是,民警将陈某带回城区交警中队作进一步调查。民警在警务平台上查询发现,陈某的驾照在2013年因一场肇事事故已吊销,出示的驾照应该是假的。在事实面前,陈某承认,他的驾驶证是花4000元办的假证。
陈某没想到的是,他涉嫌使用伪造驾驶证的做法,已经触犯了新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将面临刑事处罚。但民警考虑到该伪造驾驶证2013年就开始使用,而《刑法修正案(九)》是去年11月颁布的,于是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并罚款3500元的处罚,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来,我市查处的首例使用伪造驾驶证的案件。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根据《刑法修正案(九)》,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次修改,将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由最高罚款5000元、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只要伪造、变造、买卖这些证件,不论数量次数,均构成犯罪。
此外,春运开始了。民警提醒,《刑法修正案(九)》规定,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载客、严重超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都纳入“危险驾驶罪”范畴。对这些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危险驾驶罪论处。以前营运车辆超员超载,都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以最高2000元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今后该行为将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记者 张亦弛 通讯员 庄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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