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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洪梅男子撕掉酒瓶商标藏身上 先后偷酒11次被刑拘

2015-12-18 17:20 来源:南安商报 0

  为了能免费喝酒,爱喝酒的洪梅男子将超市酒瓶上的商标撕掉,藏在身上偷走,先后作案11起。近日,该男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偷酒男子叫黄某展,洪梅镇六都村人,在洪濑一家私人鞋厂做工。16日16时许,厂里无事做,黄某展就上街逛超市,因平时较喜欢饮酒,就到新华都超市杰诚商店挑了一瓶680毫升的劲酒,撕掉酒瓶上的商标,装入自己的裤袋里,这一举动被超市值班室人员从监控视频里看得一清二楚,黄某展走出收银台时被保安拦下并报警。

  接警后,洪濑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据黄某展交代,11月初一个夜晚,他下班后想买一瓶酒暖暖身子,于是到超市拿了一瓶酒,结账时,收银员称这瓶酒上没有商标,请他更换另一瓶。他脑子一动,贪念就上来,“既然没贴商标,收银处就检查不出来,不如把商标撕掉,这样不就可以安全带出去了吗?”他干脆走到偏僻处,把这瓶酒装入自己的裤袋里,然后不以为然地走出超市。第一次顺利得手后,黄某展先后共利用同样手段作案11起。(记者 黄俊涛 通讯员 戴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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