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财政局出台实施办法 4步骤构建反腐败抓早抓小机
2015-12-09 11:28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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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财政局出台《南安市财政局反腐败抓早抓小工作实施办法》,通过“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四个步骤,构建反腐败抓早抓小的长效机制。
其中,早发现,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加强风险点高的管理岗位的防控,特别是政府采购、产权交易、预算审核、专项资金等领域的防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早提醒,是认真落实《南安市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通过个别交流、约谈和提示提醒,帮助干部职工纠正思想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早纠正,是认真落实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的通知》《关于清理和纠正涉及中介事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管理制度,通过日常检查、自查自纠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履职行为、落实制度的动态监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早查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敢抓敢管,严查四风,始终保持惩治高压态势。(通讯员 上官梅菲 记者 卓晓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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