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南安低保标准再提高 城市每月540元
2015-12-01 10:22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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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2016年1月1日起,南安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按照“城市最低保障标准按当地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保障标准,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按照“属城市‘三无’人员的按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30%确定”补助标准,我市城市“三无”人员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2元;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60%”的保障标准,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24元;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上年度的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70%”的供养标准,我市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73元。
对于有些低保户反映的到手低保救助金与调整后的低保标准不一样,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低保救助是根据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有所浮动的,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最终领到的救助金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减去低保户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而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金额。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11月6日-26日,市民政局组成4个入户抽查小组,对2016年度新申请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调查、审核,同时对部分原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进行抽查,规范低保审核审批流程,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记者 何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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