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石井“大豪门”会所被罚5000元
2015-11-04 09:58 来源:南安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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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安石井镇一演艺会所因疏散楼梯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被处罚款5000元。
日前,南安消防大队监督员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石井镇雄风路98号的大豪门演艺会所内,左侧疏散楼梯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存在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针对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市消防大队对会所负责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立案调查,处以5000元罚款。(记者 邹思敏 通讯员 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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