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家三人登记成为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8月12日下午,来自南安市梅山镇的杨进兴和妻子、女儿,在南安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一家三人登记成为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完成了他毕生心愿。据悉,这是南安今年第38、39、40位线下登记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我希望把遗体捐献给医疗部门进行医学研究,把我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患者,希望能用这种方式回报社会。”杨进兴说。
事实上,想要捐献遗体的这个想法,已经埋在杨进兴心里20多年了。20多年前,杨进兴看到福州一名老干部捐献遗体的报道,让他深受感触。“原来人过世后还能以这样的方式做贡献。”杨进兴说,这在当时是较为罕见的事情。要知道,到2005年9月福建才正式颁布《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
感慨之余,也让杨进兴萌发了捐献遗体的想法。彼时的他,取出纸笔,默默地写下遗体捐献申请书。“我决定死后,别无他求,希望捐献出自己的遗体供医学研究。此乃是自己对人类社会奉献出最后的一点点爱心,同时也是我走完人生路的一个小小心愿……”在杨进兴家中,记者看到了这封手写的申请书,落款时间为2020年重阳节。“这是前年将之前写的申请重新誊抄了一份,之前那个太旧了。”杨进兴说。
如今,遗体捐献并不是一个新鲜词。但受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传统观念的影响,大部分逝者和家属坚持死后保留遗体,为何杨进兴会在20多年前就立下了捐献遗体的心愿?
已经85岁高龄的杨进兴是马来西亚归国华侨。1957年,20岁的他执意回国发展,一心想要报效祖国。
回国后的杨进兴继续着求学之路。“是党和国家的栽培,让我回国后能继续到广州、江西深造,并把我培养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杨进兴告诉记者,如果没有党和国家的关怀,就不会有自己现在的幸福生活。
“我这一生平平淡淡,没有为国家做出太大的贡献。如今,受医疗的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和我的家人下定决心,捐献遗体,作出自己的贡献。”杨进兴说。
杨进兴的妻子凌丽春也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杨进兴常常会和她谈捐献遗体这件事情。在杨进兴的影响下,凌丽春也明白遗体捐赠的意义所在,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同样受影响成为捐献志愿者的还有他的第三个女儿。
“这也是倡导移风易俗,改变社会风气的一件有意义的事。”在杨进兴和他的家人看来,遗体捐献是医学教育和医学研究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社会精神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农村很多丧事仍在大操大办,我们希望用这样的方式践行移风易俗。”(记者 黄睿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