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产业促进法》十五大看点解析 对电影产业有何影响
《电影产业促进法》从3月1日起就正式实施了,自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发布征求意见稿以来,《电影产业促进法》颇受关注。该法的颁布不仅将进一步繁荣我国电影产业,对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将产生深远影响。
那么《电影产业促进法》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将对我国电影产业产生何种影响?笔者带你走进《电影产业促进法》……
看点一 本法调整范围为院线电影,不包括网络电影
解读:《电影产业促进法》是整个视听领域法律格局的奠基,故该法的调整范围直接影响到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划分。本法所称电影是指“用于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或者流动放映设备公开放映的作品”,即仅指院线电影,而网络电影仍然采用目前行政管理中自审自播模式。
看点二 取消摄制电影资质许可,降低入门门槛
解读:本法彻底取消了摄制电影资质许可,既包括过去对电影摄制企业要求的《电影摄制许可证》,也包括对电影单片的《电影摄制许可证(单片)》。参与电影摄制的市场主体将大大增加,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增加竞争,鼓励创新,是对电影市场活力的一次大释放。
看点三 将多项审批事项下放到省级管理部门
解读:《电影管理条例》规定应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行使的权限,包括电影片的审查、电影剧本的备案、批准举办电影节(展)等多项审批事项,本法中大部分下放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
看点四 对电影题材内容进行监管
解读:虽然取消了摄制电影资质许可,但内容管理并不放松,本法将《电影审查规定》相关内容纳入,规定了对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或者审查制度,“一般题材”电影需将剧本梗概报送备案,“特殊题材”电影需报送相关部门审查,且予以公告及颁发备案证明或者批准文件。该规定一方面把住“入口关”,以内容管理维护文化安全;另一方面公告和颁发证明文件的方式,也有利于防止题材过于重复,并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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