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魂斗罗》海报遭下架原因 片名疑陷版权问题
腾讯娱乐 2017-03-16 11:07
2016年,另一件与魂斗罗这个IP有关的大事,就是这部当时定名为“父子魂斗罗”的电影投入拍摄。根据影片公开剧情信息显示,这部电影并不是直接根据这个游戏改编,而是讲述了吊儿郎当的儿子(大鹏饰)为了还债,想要忽悠老爹(范伟饰)的钱的故事。片名叫做“父子魂斗罗”,形容的大概是这对性格南辕北辙的父子之间,水火不容的关系。而在已经被下架的海报上,大棚和范伟戴着头带的造型、背对背的姿势,模仿的正是这款游戏的经典主视觉。
问题来了,对于这样一款已经成为一代人记忆符号的游戏,如何界定其在影视作品中的侵权界限呢?腾讯娱乐就此向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陈上律师咨询,对方表示,根据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5条规定: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有创作性的,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独立著作权。其中关键问题在于如何阐释“独创性”。一般而言,由于创作是主观的,独立创作的完整作品不会出现完全的重复。但是“独立创作出来的东西”不能够排除被公共继承和表达,因此“碎片式的不构成完整作品”的表达,并不意味着就构成侵权。
结合这部影片的情况来看,对于魂斗罗这款游戏本身的创意在片中是如何体现的,暂时不得而知。但根据海报下架时提出的理由,片名中的“魂斗罗”三个字,版权上存在问题。这与著作权法法条对于“创作性”的定义逻辑是一致的,魂斗罗这个名字属于KONAMI的独创,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片方如果想要使用“父子魂斗罗”这个片名,并因此盈利,就应该向KONAMI支付一定的版权费。至于海报上大鹏和范伟背对背的造型,比较难以界定,要取决于双方如何协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