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微》遭遇非传统盗版 不盈利黑粉助推
2016-08-19 14:37 来源: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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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娱乐:其中有个网友已经回复,称自己只是私下和几个朋友传播了盗版,并没有通过此盈利,法律上如何认定这种行为的性质?
吴律师:首先要明确一点:通过在电影院偷拍并将电影私下传播,这样的行为即使不以盈利为目的也不意味着是对电影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不意味着是被法律所允许的。我们会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和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的结果来判断他们的行为性质。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的制度,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但是如果突破了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限制,即使没有直接营利,但依旧给著作权人造成损害。
新浪娱乐:还有些网友会辩解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只是无意传播,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不同吗?
吴律师:从法律角度,我们不说故意传播和无意传播。而区分行为主体的主观是否属于应知或者明知。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而为之,这毫无疑问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行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而实施侵权行为,也同样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新浪娱乐:公众号或者一些组织传播盗版资源,如何认定他们的法律责任?
吴律师:公众号具有媒体性质,它有一定的传播量和公众影响力,公众号传播盗版资源类似于媒体传播盗版的行为,这种公开的盗版传播方式以前很少看到。有些公众号的运营者是法人组织。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了单位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处罚规定,如果单位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京雅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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