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区红”亿元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一审宣判

闽西日报   2019-04-17 17:50

  12日,新罗区法院对“老区红”亿元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6年9月,刘某、林某、陈某等人共同确定福建和汇集团的发展战略和资金募集方案,采取向社会公众销售“老区红”期权证书,将企业代码宣传为股票代码,设立“老区红”网站的虚拟电子股盘,宣传公司三年内会上市,承诺期权证书将可兑换成“老区红”原始股,要求参加者以购买期权方式成为会员,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会员不断发展下线。为发展更多的创业合伙人,2017年11月8日,“老区红”收购上市公司韶华文化的股份,来达到借壳上市圈钱的目的。但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刘某、林某等9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刑事拘留。

  一审判定,被告人刘某、林某等9人伙同他人组织、领导以推销和汇集团“老区红”期权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期权方式成为会员,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9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中,被告人刘某、林某、陈某等5名主犯,分别判处7至9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七十万至一百万元不等。(记者 罗姝 通讯员 林宇田)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董事长称被开除员工涉嫌学历造假 被开除当
  • 章泽天登胡润财富榜:净资产600亿 清华与浙
  • 全球最大级集装箱船出海试航 最大载货量241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