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出台全瘫痪人员集中托养帮扶政策

闽西日报   2020-11-17 16:16

  近日,上杭县人民政府出台《上杭县特殊困难群体全瘫痪人员集中托养实施办法》。据悉,这是上杭县被确定福建省8个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单位的又一项重要帮扶举措。

  办法规定,上杭县户籍特殊困难群体中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瘫痪在床人员,在定点养护机构集中托养护理的,除享受现有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种救助政策外,可享受集中托养护理补贴和医疗费用补助,救助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兜底解决,其中:按全瘫痪人员实际入住养护机构时间核算,集中托养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0元;全瘫痪人员集中托养期间门诊及住院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含必要的护工护理费)由县财政按当年实际入住人数每人每年5000元列入年度预算。(通讯员 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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