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上杭县国土资源局保障项目用地 制定15条措施

东南网   2018-04-11 10:52

  为落实赶超发展任务,确保项目用地要素保障,日前,上杭县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落实赶超发展任务用地保障服务15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列入上杭县2018年133个攻坚项目和5个“重中之重”项目制定用地保障服务15条措施。

  为落实用地要素保障,《通知》规定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其中,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政策,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供给土地。只有一个意向的用地者,可按协议方式供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改变全部或者部分土地用途的,政府应当将申请改变用途的土地收回,按时价定价,重新依法供应。

  在实行优惠地价方面,《通知》提出,协议出让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价格,基准地价已覆盖的地区,按不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相同用途基准地价的70%比例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基准地价未覆盖的地区,按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对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可通过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方式,合理控制地价。

  此外,《通知》推行优先服务措施,对项目用地优先报批、优先收储、优先置换、优先办证、优先抵押登记,保障项目及时落地。(记者 李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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