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出台措施扶持限上商贸企业发展

福建日报   2021-09-01 10:15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近日,龙岩市出台措施扶持限上商贸企业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销售额(营业额)分别达到2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均可申报纳入限上企业统计。

  具体措施包括:

  市级奖励方面——对当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给予不超过2万元奖励;对月度新增且1—12月统计快报中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当年销售额(营业额)分别达到1亿元、50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再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5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按照市级财政与新罗区、经开区受益财政各50%的比例以及市级财政与其他县(市、区)受益财政2∶8的比例分担。

  新罗区叠加奖励方面——每培育1家批发、住宿企业上限,给予企业2万元奖励;每培育1家零售、餐饮企业上限,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当年前三季度培育上限的新企业奖励资金按行业奖励标准翻倍。(记者 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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