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法院建立复绿补种跟踪回访机制

福建法治报   2021-03-17 17:57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7日讯 日前,上杭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法官与上杭县旧县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共同前往旧县镇铁东村“枫树背”山场实地回访复绿补种情况。

  该山场于2020年2月因林某某农田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60亩。案发后林某某在失火山场补种木荷树等苗木。鉴于被告人主动对失火山场补种复绿,上杭法院对被告人林某某予以从轻处罚。

  为督促后续补种和管护,避免判后失管,上杭法院实地查看、测量,检查补植林木的种植面积、栽植密度、苗木成活率等。经现场查看,失火60亩山场均已栽种树苗,成活率近90%,长势喜人,补植效果良好。

  据悉,上杭法院创新“1234”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将生态修复理念融入审判全流程,引导被告人案发地复绿补种、签订复绿补种协议或缴纳生态恢复补偿金,并将被告人复绿补种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2020年来该院督促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保证金7.4万元,责令复绿补种100余亩。

  同时,为督促补种落实,上杭法院将生态修复延伸至判后,建立复绿补种跟踪回访机制,联合森林公安、林业站等部门不定期实地回访,督促补植责任人继续做好补种和管护工作,避免一判了之、生态修复流于形式。(袁英 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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