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开展食品安全“一法一例” 知晓、实施、落实情况网络调查

闽西日报   2020-10-20 11:35

  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日前我市委托第三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知晓率、法规实施情况、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的网络在线调查结果揭晓,全市7个县(市、区)总平均分达到97.58分。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市建设为抓手,推进普法宣传、夯实制度建设、促进责任落实,连续19年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有序推进。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一法一例”,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提高社会“一法一例”的知晓率和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同时,开展为期3年(2019—2021年)“百千万”培训工程,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工作能力。

  食品安全责任不断完善。制订出台《龙岩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市级有关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在全省率先实行地方党委、政府“双组长制”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制,组建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组建龙岩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龙岩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等专业执法队伍。在全省率先成立食品行业协会,积极引导行业自律和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持续提升,将食品安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每个村(社区)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推进市场管所规范化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县级实验室能力提升工程”。成立龙岩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龙岩市农产品检验中心,有序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一证通”试点,推进食品安全闭环管理。

  食品安全违法惩治更加有力。实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建立行刑衔接、联席会议等机制,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执法。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食品安全隐患。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查办食品案件1669件。(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丁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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