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启动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业务

闽西日报   2020-09-16 16:15

  购房职工利好消息来啦:9月15日起,我市全面启动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贷款(以下简称“公转商”)业务。此举有利于缓解住房公积金个贷资金不足以及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轮候期长的问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开展合作的“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流动性相对不足时,由商业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的贷款额度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借款人每月依然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款,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商业银行利息差额补贴,待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相对充足时或满足双方约定转回条件时,再将商业性贷款转回住房公积金贷款。

  “简单来说,职工办理‘公转商’与办理纯公积金贷款业务享受的利率是一样的,每个月的还款额也是一样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轮候期为3个月以上,“公转商”贴息贷款采取各方自愿原则,对不愿轮候排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要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首套房贷款规定条件的,均可提出“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

  目前,“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有: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上杭农商银行等6家银行。办理“公转商”与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相同,申办程序如下:购房职工向贷款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申请表和有关资料;贷款银行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贷前审核,将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移交至公积金中心审批;贷款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期限及额度等,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办理抵押手续;发放贴息贷款。

  据介绍,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的职工与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一样,可享受系统自动逐月冲还贷、按年提取冲减本金等服务。若因银行无法办理或职工个人不愿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公积金中心将视资金流动情况按计划发放公积金贷款。(记者 林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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