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组织在职党员进小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闽西日报 2018-10-29 11:09
近日,永定区组织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含省、市属驻永单位)进小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永定区要求,在职党员要每年进社区为群众服务2次以上,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1次以上,没有完成的,不得作为评优评先、晋级晋职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推选对象,同时取消当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奖。在职党员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融入工作、生活中,发动一批、带动一群居民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根据自身的岗位职责、个人特长,发现或收集到疑似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反馈给社区和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