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8月31日起交通违法处理可“一个窗口”办理

闽西新闻网   2018-08-30 12:00

­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推出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自8月31日起,我市实行“一个窗口”处理省内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工作,以及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全省任一网点均可缴交交通违法罚款工作。

­  “一个窗口”即处理省内交通监控违法不用再高速、地方两头跑,地方的违法受理窗口也可以处理高速的交通监控违法,反之亦然,一个窗口统统搞定。交通违法当事人可以选择就近的违法受理窗口处理相关交通监控违法,办理相关业务。

­  据悉,该政策由省公安厅、省财政厅、人行福州支行联合出台,8月31日起将在全省实施。以往处理高速、国道交通违法业务“分头跑”将成为历史,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往返次数、缩短等候时长,构建快捷便利、公平普惠的交通管理服务体系,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还将在现有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基础上,逐步实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省内任一网点,均可线下办理交通违法罚款代收业务,并向当事人提供电子缴款书号,实现线上、线下渠道均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当事人需要纸质罚款票据的,可凭电子缴款书号前往代收银行指定网点获取。(记者 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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