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号
闽西日报 2017-12-01 10:08
《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已于2017年9月26日由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24日经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