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纪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闽西新闻网   2017-11-17 10:59

  11月15日,市纪委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上杭县太拔镇双康村党支部书记丘新华侵吞粮食直补资金并伙同村主任丘朋锋私分空心房整治补助款问题。2013年至2015年,丘新华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本村集体粮食直补资金约2.4万元。此外,2008年至2009年4月,丘新华、丘朋锋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村民空心房整治补助资金约1.4万元,丘新华从中分得约0.7万元,丘朋锋从中分得约0.7万元。2017年9月,丘新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丘朋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长汀县策武镇李田村村委会原副主任王福寿生侵吞农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问题。2014年11月,王福寿生利用帮镇政府代收村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简称新农合)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1户农户上交的新农合费用360元,造成该农户一家4口2015年新农合未续保,致使该农户的儿子在2015年发生交通事故花费3.1万多元的医疗费无法从新农合报销。2017年8月,王福寿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湖雷镇竹兰村原党支部书记赖文武扶贫领域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10月,赖文武利用职务之便在该村的贫困户评选过程中,将其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哥哥赖某某评定为贫困户,导致赖某某违规获取国定标准贫困户易地搬迁建房补助资金8.4万元及扶贫发展生产资金0.1万元。目前,赖某某违规领取的扶贫资金8.5万元已追回财政专户。2017年9月,赖文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漳平市象湖镇民政办负责人兰建平索要钱物及虚报套取灾后重建补助款等问题。2016年2月至2016年5月间,兰建平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为詹某某、苏某某等残疾人申请2015年度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补助款过程中,以申请补助款需要费用、申请的补助款是与他人共有为由,向詹某某、苏某某索要财物共计3万元。此外,兰建平还存在向其他残疾人索要钱物及虚报受灾户套取上级灾后重建补助款等违纪违法行为。2017年4月,兰建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指出,我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市委专门下发文件,各县(市、区)全面开展村级巡查,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履行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基层“微腐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但惠农、扶贫、土地征收、“三资”管理等领域侵吞挪用、吃拿卡要等现象还在个别地方不同程度存在,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瞄准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做到有的放矢,切切实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纪委"五抓五重"工作要求,加强对农村基层资金的审批、拨付、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抓早抓小抓苗头,保持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加强纪律约束和震慑,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市良好的政治生态。(通讯员 严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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