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开展“清汤粉示范店”创建评选
闽西新闻网 2017-10-12 15:35
11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龙岩学院专家教授、市餐饮行业协会人员,深入新罗区清汤粉店,对店内的环境卫生、设备设施,以及索证索票制度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和指导,并对店内食品、原料开展快速检测工作,要求商家进行自查自改、签订安全生产自查自改承诺书,为我市开展“清汤粉示范店”创建评选做好初筛工作。
清汤粉是龙岩的传统地方特色美食。为有效保护和提升龙岩清汤粉品牌美誉度,促进清汤粉产业健康发展,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餐饮行业协会决定联合开展“龙岩清汤粉示范店”评选创建工作,通过创建一批“龙岩清汤粉示范店”,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转变经营理念,提升经营档次,加强行业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餐饮行业协会将成立评选工作组以及清汤粉行业分会,加大清汤粉文化宣传力度,规范清汤粉经营行为,协调行业间管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评选活动将持续至今年年底,从新罗区范围内188家清汤粉店中,通过自愿申报、测评评价等方式,按照示范标准,对达到标准的,评出8家示范店,并授予“龙岩清汤粉示范店”牌匾。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示范标准涵盖证照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场所布局、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设施设备及其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和其他等十大方面30项指标,采用百分制评分,参与示范店评选的总分需达90分以上。为进一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按照“自筹为主、补助为辅、先建后补”原则,清汤粉示范店创建所需经费由经营者自筹,对获得“龙岩清汤粉示范店”称号的,该局将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经费补助。(记者 曾燕福 通讯员 朱庆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