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份起龙岩调整公积金缴存标准

闽西新闻网   2017-07-21 11:50

  从7月份起,龙岩调整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个人最高月缴2966元,最低月缴64元。

  届时,中央驻岩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4720元,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高月缴存额为2966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5932元。除中央驻岩单位外,龙岩市其他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4832元,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高月缴存额为1780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3560元。

  此外,据龙岩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标准,最低缴存比例为5%,龙岩市本级、新罗区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50元。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38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28元。(记者 傅利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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