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瓶装液化气” 推行实名制销售
闽西新闻网 2017-07-03 17:29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燃气管理站获悉,6月1日起,全市瓶装燃气正式开始实行实名制销售,即通过二维码、条形码等电子标签实行可追溯动态监控,预计7月15日前,全市瓶装燃气将得到有效管控。
为顺利推进“瓶装液化气”实名制工作,6月21日,市住建局专门召开推进会,与各县(市、区)住建局、经开区住建局签订责任状。
据悉,目前,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保有量约60万只,若不实施有效监管,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将存在难以预测的安全隐患,为此,推行“实名制”势在必行。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对瓶装液化气企业及餐饮场所进行“实名制”工作专项抽查,对无证无照经营或达不到安全生产及实名制销售要求的销售机构进行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未到位的实行停业整顿。(记者 刘耿剑 通讯员 赖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