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期间仍超标排污 马坑矿业被处以按日连续罚款

闽西新闻网   2017-05-12 11:46

  对于心存侥幸或罔顾法规,责令整改期间仍超标排污的企业该如何处置?龙岩市祭出环保执法“利器”——按日计罚。昨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向小溪河流域上游企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按日连续处罚告知书,处罚金额11.8万余元。

  今年3月28日,市环境监察支队会同市环境监测站对马坑矿业进行检查,检测发现该公司主平硐废水收集沉淀池排污口排放出的废水悬浮物超标,浓度为81mg/L,超过行业标准0.157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3月31日,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处以应缴纳排污费三倍处罚,罚金23675.01元。

  4月5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对马坑矿业进行复查,发现主平硐废水收集沉淀池排污口排放出的废水悬浮物再次超标,浓度为130mg/L,超过行业标准0.857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市环保局对马坑矿业实施按5日连续处罚(4月1日至4月5日),罚金118375.05元。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规定,企业排污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连续处罚的计罚日数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排污者之日的次日起,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之日止。按日连续处罚每日的罚款数额,为原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数额。(记者 林阿玲)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联合国人权专家呼吁暂停以色列参与国际足球
  • 波兰总理宣布将重开波白边境口岸
  • 国台办:“以武谋独”“倚外谋独” 不会得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